早產數週的新生兒死亡風險較高

  早產4-8周的嬰兒較足月產嬰兒在新生兒期及生後的一年內,死亡率較高。

根據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利爾mcgill大學的michael s.kramer博士和同事的報道,早產可引起嚴重的神經、視覺和呼吸疾病,尤其在分娩後的前幾天中。而在生後的一年內,嬰兒也易因感染,突然死亡綜合徵或護理不當而死亡。

與通常研究的極度早產兒(孕32周以前)範圍不同,本研究的物件為輕度早產(34-36周)和中度早產(32-33周)的新生兒。正常懷孕時間為40周。

輕度早產在加拿大和美國所佔比例分別為5%和8%,而中度早產的比例分別為1%以下和稍大於1%。在美國,輕度早產兒是足月產兒死亡率的3倍,中度早產兒的死亡率則是足月產兒的6.6倍。

據美國醫學協會雜誌(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的報道,在加拿大,輕度和中度早產兒分別是足月產兒死亡率的4.5倍和15倍。由於輕度和中度早產兒遠超過極度早產兒的人數,因此,他們的死亡數也超過了整個28-31周出生的,甚至28周以前出生死亡的人數。

基於以上發現,kramer博士建議產科醫生在決定剖腹產或誘導分娩時考慮到這一點,兒科醫生在這些新生兒的住院及出院後,也應加強監護。他還提出,32-36周誘導分娩或剖腹產有一定風險,需慎重考慮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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