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分類

隨著生活壓力的不斷加重,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每年患有肝病的患者正在逐年的遞增,除乙肝等病毒性肝炎、酒精肝以外,目前藥物性肝炎發病率已經排在肝病的第四位而患者在發病之後,都是需要採取藥物的方法來進行治療,而長期以往,那麼便會出現了藥物性肝損傷的情況發生,但是很多人不瞭解這個疾病,那到底藥物性肝損傷什麼意思。

人體在使用了藥物的過程當中,如果因為藥物而使代謝的產物耐受性降低,那麼都會導致肝臟受到了損傷,臨床上可表現為各種急慢性肝病,患者還可有上腹不適,噁心嘔吐等情況發生。

通常,輕者的藥性肝損傷的病症,患者只要停藥之後,病症都是可以自行恢復的,但是對於病症嚴重的患者,則需要及時治療,患者可以服用消炎藥物治療等,病症都可得到改善。

建議患者在治療時期,可以多補充一些維生素,這樣更有利於肝臟的代謝物質排出體外,並且,初春寒冷乾燥易缺水,多喝水可補充體液,增強血液迴圈,促進新陳代謝,多喝水還有利於消化吸收和排除廢物,減少代謝產物和毒素對肝臟的損害。那麼藥物性肝損傷有些分類了。

按病程特徵藥物性肝損傷分為急性藥物性肝病(肝臟炎症在6月內消退)及慢性藥物性肝病(>6月或再次肝損傷)。藥物性肝病按照臨床表現特徵,根據國際醫學科學理事會的標準,又分為肝細胞性藥物性肝病(ALT/ALP>5)、膽汁淤積性藥物性肝病(ALT/ALP<2)及混合性藥物性肝病(5>ALT/ALP>2)。

慢性藥物性肝病有分為慢性肝實質損傷(包括慢性肝炎及肝脂肪變性、肝磷脂沉積症等)及慢性膽汁淤積、膽管硬化、血管病變[包括肝靜脈血栓、肝小靜脈閉塞症(VOD)、紫癜性肝病(肝紫斑病)]、非肝硬化性門脈高壓(特發性門脈高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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