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哚普利 - 西藥

培哚普利,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片剂。为抗高血压药。用于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培哚普利叔丁胺鹽。

性狀

培哚普利片:白色片。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高血壓與充血性心力衰竭。

規格

培哚普利片:(1)4mg;(2)8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培哚普利片:建議每天清晨、餐前服用一次,劑量可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和血壓反應而具體化。原發性高血壓:1、無水鈉丟失或腎衰(即正常情況下):有效劑量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據療效,劑量可於三至四周內逐漸增至最大劑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併使用排鉀利尿劑以進一步降低血壓。2、已使用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患者:(1)開始治療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劑。如果必要,以後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劑。(2)或由2mg開始治療,並根據降壓效果調整劑量。在治療之前和治療開始的最初15天內,建議監測血肌酐和血鉀水平。3、老年人(參閱:注意事項)由小劑量(2mg/天,早晨服藥)開始治療,如果必要,一個月之後,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檢查顯示腎功能異常並非是由於年齡而造成,必要時可以根據病人的腎功能狀況調整劑量(參閱:下表)。肌酐清除率能精確顯示老年人的腎臟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據血肌酐並用年齡,體重和性別修正,用Cockroft’公式計算:clcr=(140-年齡)×體重(kg)/0.814×血肌酐(mol/L)。該公式適用於成年男性,女性則乘以0.85予以修正。4、腎血管性高血壓建議起始劑量為2mg/天,此後按照患者血壓反應調整劑量。應檢查血肌酐和血鉀,以便發現功能性腎功能不全的出現。(參閱:注意事項)。5、腎功能不全時,培哚普利的劑量應按照腎功能不全的程度調整: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不需要調整劑量。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參閱下列表格:(1)肌酐清除率30clcr60(ml/min),每天2mg。(2)肌酐清除率15clcr30(ml/min),隔天2mg。對這類患者通常的醫療處理包括定期檢測血鉀和血肌酐,如在治療穩定階段每兩個月檢測一次。這種病例,可以合用的利尿劑是袢利尿劑。6、血液透析的高血壓患者(Clcr<15ml/min)培哚普利是可以經透析被清除的(參閱警告:血液透析)。透析清除率是70ml/min。在透析當天給予2mg培哚普利。充血性心力衰竭小劑量開始治療,尤其以下病例:(1)起始血壓低或正常。(2)腎衰。(3)低鈉血癥,無論是否藥物(利尿劑)引起。ACE抑制劑可與利尿劑合用,必要時還可以加用洋地黃苷。建議由每天早晨2mg開始治療,同時監測血壓。必要時增加至常規治療劑量,即每天2-4mg,一次服用。選擇的每天治療劑量應當使立位收縮壓不低於90mmHg。高危心衰患者(嚴重心衰,患者接受高劑量利尿劑治療)用藥後可能發生症狀性低血壓。這類病人的起始劑量應減半(即:1mg/天)。每次增加劑量時應檢測血鉀和血肌酐,並且按照心功能min級,每隔3-6個月進行一次檢測,以便評估治療的安全性。

不良反應

臨床副作用:1、頭痛,疲倦,眩暈,情緒或睡眠紊亂,痛性痙攣。2、體位性或非體位性低血壓(參閱:注意事項)。3、少數病例皮疹4.胃痛,厭食,噁心,腹痛,味覺障礙。4、已報道乾咳與服用ACE抑制劑有關,其特點為持續性,但停藥後乾咳消失。如有上述情況,應考慮這種症狀可能是由藥物引起的。5、極少見:血管神經性水腫奎根水腫參閱:警告對實驗室指標的影響:(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療後可恢復。這種升高多見於合併腎動脈狹窄、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和腎衰患者。(2)在腎小球腎病患者,ACE抑制劑可引起蛋白尿。(3)高血鉀,通常為一過性。(4)已報道貧血(參閱:注意事項)發生於服用ACE抑制劑治療的特殊病人(腎移植,血液透析)。

禁忌

在下列情況下禁用培哚普利:1、對培哚普利過敏。2、與使用ACE抑制劑有關的血管神經性水腫(奎根水腫)病史。3、妊娠的4至9個月。4、哺乳。5、在下列情況下不推薦使用培哚普利:(1)與保鉀利尿劑、鉀鹽、鋰鹽、雌奠司汀合用(參閱:藥物相互作用)。(2)雙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腎動脈狹窄。(3)高血鉀。(4)在妊娠的最初三個月和哺乳期。

注意事項

1、咳嗽已經報道服用ACE抑制劑的患者發生乾咳。其特點是持續性和停藥後消失。如果發生,應考慮該症狀是由藥物引起的。如果使用ACE抑制劑治療是必須的,則治療可以繼續。2、肝衰竭極少數情況下,ACEI與膽汁淤積性黃疸有關,並可進展為突發性肝壞死和死亡,這一症狀的發生機制尚不清楚。接受ACEI治療的患者如出現黃疸或明顯的肝臟酶升高,應停用ACEI並接受適當的醫療隨訪。3、腎血管性高血壓腎血管性高血壓的治療是血管重建。然而,對於等待手術治療或不能實行手術的患者,ACE抑制劑可能有效。由於在某些患者ACE抑制劑治療會引起功能性腎衰(停藥後是可逆的),故治療應從小劑量開始,並且檢測腎功能和血鉀水平。4、老年人開始治療之前,應檢查腎功能和血鉀(參閱:用法用量)。起始劑量應根據血壓變化進行調整,在有水鈉丟失的病例則更應謹慎,以免引起血壓突然下降。5、腎衰在腎衰病人應降低給藥劑量(肌酐清除率<60ml/min)(參閱:用法用量)。在這類病人和患有腎小球腎病的病人,常規的處理是定期檢測血鉀和血肌酐水平(參閱:用法用量)。6、確診動脈硬化的患者由於所有這些患者均存在有低血壓的危險,對服用此藥的缺血性心臟病或腦血管功能不全患者要小心監護,且由小劑量開始。7、引起低血壓和/或腎衰的危險性(在心衰,水鈉丟失等病例)顯著刺激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特別是在嚴重水鈉丟失(嚴格無鹽飲食或長期利尿劑治療)、治療前低血壓、腎動脈狹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硬化合並水腫和腹水的患者。由於ACE抑制劑阻斷該系統,在首次給藥後、以及在治療開始後的最初兩週,可引起血壓突然下降和/或血肌酐升高(反映功能性腎衰,在某些病例表現為急性腎衰)。這種情況很罕見且出現的時間不定。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應逐漸增加劑量(參閱:用法用量)。8、其他高危人群對嚴重心衰(心功能IV級)或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存在自發高鉀血癥的傾向)的患者,治療應在嚴密醫療監護下,從小劑量開始。高血壓合併冠狀動脈功能不全的人,不要停止β-受體阻斷劑的治療。ACE抑制劑應當與β-受體阻斷劑聯合用藥。9、貧血在腎臟移植和血液透析的病人,應用ACE抑制劑後出現貧血合併血紅蛋白下降,而且血紅蛋白起始值越高,下降幅度則越大。這種作用沒有顯示劑量依賴性,但顯示與ACE抑制劑的作用機制有關。這種血紅蛋白下降是中度的,發生於1-6個月,隨後保持穩定。停止治療後可以恢復。如果定期檢測血紅蛋白值,這類病人可以繼續治療。10、手術麻醉的病例特別是當要使用具有降血壓傾向的藥物時,ACE抑制劑能引起低血壓。如果可能,在手術前二天應停止服用長效ACE抑制劑,如培哚普利。11、脫敏過程中的類過敏性反應正在進行膜翅目昆蟲(蜜蜂、胡蜂)毒液脫敏的患者,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時,有發生遲發性危及生命的過敏性樣反應的罕見病例報道。過敏症患者脫敏時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在初始階段就應謹慎,毒液免疫治療後的患者必須避免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需要同時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和脫敏治療的患者,暫時中止使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至少24小時,可避免出現這些不良反應。12、對駕駛機動車和操縱機器能力的影響由於藥物可引起眩暈,機動車駕駛員和機器操作人員應特別謹慎。引起低血壓和/或腎衰的危險性(在心衰,水鈉丟失等病例)顯著刺激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特圳是在嚴重水鈉丟失(嚴格無鹽飲食或長期利尿劑治療)、治療的皮質激素除減弱抗高血壓作用(皮質激素導致水鈉瀦留)。13、泌尿道使用的α-受體阻滯劑:阿夫唑嗪,哌唑嗪,特拉唑嗪,坦洛新會增強降壓效果,增加直立性低血壓的危險性。1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試驗無致畸報道,但是,在幾種物種發現有胚胎毒性。由於缺乏藥物進入母乳的資料,母乳餵養的母親禁止服用培哚普利。15、兒童用藥:兒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確定。16、老年用藥:開始治療之前,應檢查腎功能和血鉀(參閱:用法用量)。起始劑量應根據血壓變化進行調整,在有水鈉丟失的病例則更應謹慎,以免引起血壓突然下降。17、藥物過量:過量時最可能發生的事件是低血壓。一旦發生低血壓,可以將病人放平至仰臥位且頭部較低,必要時靜脈注射等滲生理鹽水或採取其它擴容的方法。培哚普利的活性形式培哚普利拉可以透過透析排出體外。

藥物相互作用

1、雌莫司汀血管神經性水腫的危險性增加。謹慎配伍。(1)非甾體類抗炎藥和乙醯水楊酸(阿司匹林)≥3克/天在高危患者(老年和/或脫水患者),ACE抑制劑與非甾體類抗炎藥合用,透過降低腎小球濾過、抑制擴血管前列腺素合成,可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而降血壓作用減弱。故治療開始時應適當補液,並監測腎功能。(2)抗糖尿病製劑(胰島素,磺脲類)有關卡託普利和依那普利的描述,接受胰島素和磺脲類降糖藥治療的患者,ACE抑制劑可以增強降低血糖的作用。但極少出現低血糖症狀(改善葡萄糖耐量而使胰島素的需要量下降)。加強血糖的自我監測。(3)巴氯芬增加抗高血壓作用。必要時監測血壓和調整抗高血壓藥物劑量。(4)噻嗪類利尿劑在已有水鈉丟失的病例,開始ACE抑制劑治療時有引起突發性低血壓和/或急性腎衰的危險。在高血壓患者,如果以前接受的利尿劑治療已經引起水鈉丟失(特別是近期接受利尿劑治療、低鹽飲食、血液透析的患者)。2、鋰ACE抑制劑升高血鋰濃度甚至達到毒性水平(減少鋰的腎排洩)。如果必須使用ACE抑制劑,必須嚴密監測血鋰水平並調整劑量。3、保鉀利尿劑(阿米洛利,坎利酸鉀,螺內酯,氨苯蝶啶,單獨或聯合),治療心力衰竭時除外(小劑量ACE抑制劑+低劑量噻嗪類利尿劑),鉀鹽。高鉀血癥(可以致命,尤其在腎衰的病例,藥物對血鉀的升高具有協同作用)。除低血鉀的患者,不要將補鉀製劑或保鉀利尿劑與ACE抑制劑合用。4、建議:(1)開始ACE抑制劑治療以前,停止使用利尿劑,以後必要的話,重新使用非保鉀利尿劑。(2)或由小劑量開始ACE抑制劑治療並逐步增加劑量。對服用利尿劑治療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如果必要,在減少非保鉀利尿劑劑量後,從小劑量開始ACE抑制劑治療。所有的病例,ACE抑制劑治療的最初幾個星期內,應監測腎臟功能(血肌酐)。(3)保鉀利尿劑:可單獨使用(阿米洛利、坎利酸鉀、螺內酯、氨苯蝶啶),也可用於已使用ACEI和袢利尿劑,射血分數<35%的紐約心功能III級或IV級患者的聯合治療。如果不遵從聯合用藥的處方原則,ACE抑制劑與保鉀利尿劑合用存在引起高鉀血癥,甚至致命的危險。因此,用藥前應排除高鉀血癥和腎功能不全,並密切監測血鉀和血肌酐(在治療後的第一個月內每週測定一次,此後每月測定一次)。5、可以考慮的配伍:(1)氨磷汀:增強降血壓作用。(2)三環類抗抑鬱藥,精神安定藥,抗高血壓作用和直立低血壓的危險增加(協同作用)。(3)可的松,替可克肽(口服)(作為Addison氏病替代治療的皮質激素除外)。減弱抗高血壓作用(皮質激素導致水鈉瀦留)。(4)泌尿道使用的α-受體阻滯劑:阿夫唑嗪,哌唑嗪,特拉唑嗪,坦洛新會增強降壓效果,增加直立性低血壓的危險性。

藥理作用

培哚普利是一種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轉換酶可將血管緊張素Ⅰ轉化為血管緊張素Ⅱ,血管緊張素Ⅱ具有明顯的縮血管作用,並可刺激腎上腺皮質分泌醛固酮。培哚普利可導致:1、醛固酮分泌減少。2、由於缺少醛固酮的副反饋,腎素活性增高。3、長期服用,總外周動脈阻力降低,且優先作用於肌肉和腎臟血流,不伴有鈉和液體瀦留或反射性心動過速。與所有的轉換酶抑制劑相同,培哚普利抑制強烈肽類血管擴張物質-緩激肽降解為無活性的肽類。對於低腎素水平或正常腎素水平的患者,培哚普利均能降低血壓。培哚普利以其活性成分培哚普利拉發生作用,其他代謝產物無活性。抗高血壓作用的特點。4、治療高血壓:培哚普利可用於治療各種程度的高血壓:輕度,中度,或重度。降低臥位和立位的收縮壓和舒張壓。服用單一劑量後,4-6小時出現最大降壓作用,而且持續24小時以上。24小時後殘留的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作用仍然很高(接近80%)。對於有效的患者,治療1個月後血壓可恢復正常化,而且不產生耐藥性。停止治療後,不引起血壓反跳。培哚普利有血管擴張作用,恢復大動脈彈性並降低左室肥厚。必要時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可產生協同作用。轉換酶抑制劑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可以減少單獨服用利尿劑引起的低血鉀的危險性。5、治療心力衰竭:三項對慢性心衰的研究顯示,和其他同類藥物比較,培哚普利降低血壓更為緩和,極少發生突然性血壓下降。心衰的血流動力學作用機制培哚普利降低心臟負荷:(1)可能透過改變前列腺素的代謝,擴張靜脈:降低前負荷。(2)降低總外周血管阻力:降低後負荷。(3)對心衰病人的研究顯示:降低左室和右室的充盈壓,降低總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心輸出量和提高心臟指數,增加區域性肌肉血流提高運動耐力。

藥代動力學

1、口服給藥後,培哚普利被迅速吸收並在1小時內達到峰濃度。培哚普利的血漿半衰期為1小時。2、培哚普利是一種前體藥物。27%口服的培哚普利以活性代謝物培哚普利拉的形式進入血流中。除了活性代謝產物培哚普利拉,培哚普利還產生了五種代謝物,都是無活性的。培哚普利拉在血漿中3-4小時達到峰濃度。3、攝取食物降低了培哚普利拉的轉化,即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應在每日晨起餐前一次服用。已經證明培哚普利的劑量與其血漿暴露量間存線上性關係。4、未結合的培哚普利拉的分佈體積大約是0.2L/Kg,與血漿蛋白的結合非常輕微為20%(主要是與血管緊張素轉化酶結合),但是為濃度依賴性的。5、培哚普利拉透過尿液清除,其遊離部分的消除半衰期大約是17小時,4天內可以達到穩態。6、培哚普利拉的消除在老年人、心力衰竭或腎衰竭患者中降低。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需要根據腎臟損害程度(肌酐清除率)進行調整。7、培哚普利拉的透析清除率是70ml/min。8、肝硬化患者的培哚普利動力學有所改變:母體分子的肝臟清除率減少一半。然而,形成的培哚普利拉的量不會減少,因此不需要調整劑量。

貯藏方法

30℃以下密封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