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奈唑胺注射液 - 西藥

利奈唑胺注射液,西药名。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院内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為利奈唑胺。

性狀

本品為無色至淡褐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用於治療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院內獲得性肺炎,由金黃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藥的菌株)或肺炎鏈球菌引起院內獲得性肺炎。 2、社羣獲得性肺炎,由肺炎鏈球菌引起的社羣獲得性肺炎,包括伴發的菌血症,或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僅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引起的社羣獲得性肺炎。 3、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包括未併發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黃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藥的菌株)、化膿鏈球菌或無乳鏈球菌引起的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尚無利奈唑胺用於治療褥瘡的研究。 4、非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僅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或化膿鏈球菌引起的非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感染。 5、萬古黴素耐藥的屎腸球菌感染,包括伴發的菌血症。 6、為減少細菌對藥物耐藥的發生,確保利奈唑胺及其他抗菌藥物的療效,利奈唑胺應僅用於治療或預防確診或高度懷疑敏感菌所致感染。如可獲得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性結果,應當考慮據此選擇或調整抗菌治療。如缺乏這些資料,當地的流行病學和藥物敏感性狀況可能有利於經驗性治療的選擇。 7、在對照臨床研究中,對於應用利奈唑胺製劑超過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進行評價。 8、利奈唑胺不適用於治療革蘭陰性菌感染。如確診或疑診合併革蘭陰性菌感染,立即開始針對性的抗革蘭陰性菌治療十分重要(見警告)。

規格

300ml:600mg。

用法用量

1、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用利奈唑胺600mg每12小時一次進行治療。 (1)在有限的臨床經驗中,6例兒童患者中的5例(83%),利奈唑胺對其感染的革蘭陽性病原體的最低抑菌濃度為4μg/mL,經利奈唑胺治療後臨床痊癒。然而,與成人相比,兒童患者的利奈唑胺消除率和全身藥物暴露量(AUC)的變化範圍更寬。當兒童患者的臨床療效未達到最佳時,尤其是對於利奈唑胺最低抑菌濃度為4μg/mL的病原體,在做療效評估時應考慮其較低的全身暴露藥量、感染部位及其嚴重程度、以及潛在的病情(見[藥代動力學]-特殊人群、兒童和[兒童用藥])。 (2)在對照臨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設定的治療所有感染的療程為7-28天。總的療程由治療醫生根據感染部位和嚴重程度及病人對治療的反應而制訂。 (3)當從靜脈給藥轉換成口服給藥時無需調整劑量。對起始治療時應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醫生可根據臨床狀況,予以利奈唑胺片劑或口服混懸液繼續治療。 2、靜脈給藥 (1)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為單次使用的即用型輸液袋(見供給中容器的尺寸)。靜脈給藥時,應在使用前目測微粒物質。用力擠壓輸液袋以檢查細微的滲透。鑑於無菌狀況可能受損害,若發現有滲透應丟棄溶液。 (2)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應在30-120分鐘內靜脈輸注。不能將此靜脈輸液袋串聯在其他靜脈給藥通路中。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藥物。如果利奈唑胺靜脈注射需與其它藥物合併應用,應根據每種藥物的推薦劑量和給藥途徑分別應用。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與下列藥物透過Y型介面聯合給藥時,可導致物理性質不配伍。這些藥物包括:二性黴素B、鹽酸氯丙嗪、安定、噴他眯異硫代硫酸鹽、紅黴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鈉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異惡唑。此外,利奈唑胺靜脈注射與頭孢曲松鈉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學性質不配伍。 3、如果同一靜脈通路用於幾個藥物依次給藥,在應用利奈唑胺靜脈注射液前及使用後,須輸注與利奈唑胺靜脈注射劑和其它藥物可配伍的溶液(見可配伍靜脈注射液)。 可配伍的靜脈注射液: (1)5%葡萄糖注射液,USP。 (2)0.9%氯化鈉注射液,USP。 (3)乳酸林格氏液,USP。 在使用時方可拆除輸液袋的外包裝袋。在室溫下貯藏,避免冷凍。利奈唑胺靜脈注射液可呈黃色,且隨著時間延長可加深,但並不負面影響藥物的含量。

臨床應用及指南

婁志剛,段勇剛等透過對利奈唑胺注射液用於顱內感染治療中的可行性分析,得出結論顱內感染的治療中採用利奈唑胺注射液,能夠提高抗感染的有效率且更好的改善腦脊液指標。(海峽藥學,2019,31(05):210-211.)

不良反應

1、因為開展臨床試驗的條件各不相同,在某種藥物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率不能與另一種藥物在臨床試驗中的不良反應率直接比較,並且可能無法反映在臨床實踐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率。 (1)在治療非複雜性面板和面板軟組織安然(uSSSI)的換這種,25.4%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19.6%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至少出現一起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對於所有其它適應症,20.4%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14.3%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至少出現一起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 (2)在這些研究中,按不良事件的嚴重程度統計,85%的利奈唑胺不良事件為輕至中度。發生率超過2%的不良事件。利奈唑胺最常見的不良事件為腹瀉(不同研究中發生率為2.8-11.0%),頭痛(不同研究中發生率為0.5-11.3%)和噁心(不同研究中發生率為3.4-9.6%)。 (3)其它在II期和III期研究中報告的不良事件包括:口腔念珠菌病、陰道念珠菌病、高血壓、消化不良、區域性腹痛、瘙癢、舌褪色。 2、在治療uSSSI的患者中,3.5%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2.4%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因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療。對於所有其它適應症,2.1%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1.7%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因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療。最常見的、與藥物相關並因此而停止治療的不良事件為噁心、頭痛、腹瀉和嘔吐。 (1)以下為頻率基於臨床研究中的全因資料的藥物不良反應。這些研究共招募2000名成年患者,給予推薦劑量的利奈唑胺長達28天。報道最多的為腹瀉(8.4%)、頭痛(6.5%)、噁心(6.3%)和嘔吐(4.0%)。 (2)導致治療停止的最常見藥物相關不良事件有頭痛、腹瀉、噁心和嘔吐。約3%的患者因出現藥物相關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療。 (3)上市後報告的其他不良反應在以下的頻率類別為“未知”,因為無法根據現有資料估計實際的頻率。 3、使用利奈唑胺治療期間觀察到並報告了以下不良反應,這些反應按以下頻率分類:極為常見(≥1/10)、常見(≥1/100至<1/10、少見(≥1/1000至<1/100罕見(≥1/10000至28天的患者中為15%(8/53)。 4、兒童患者: (1)基於500名左右兒童患者(從出生至17歲)的臨床研究的安全性資料未表明利奈唑胺對兒童患者的安全特性不同於成人患者。 (2)在215例出生至11歲和248例5至17歲(其中146例為5至1歲,102例為12至17歲)的兒童患者中評價了利奈唑胺的安全性。患者入選至兩個Ⅱ期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研究cel中,最長用藥28天。研究中,按不良事件發生的嚴重程度,利奈唑胺組報告的不良事件中歸為輕至中度的分別為83%和99%。對革蘭陽性菌感染的住院兒童患者進行的研究中!(患者醫年齡為剛出生至11歲),患者按2:1隨機地分入兩組(利奈唑肢比萬古黴素),利奈唑胺組寫公萬古黴素組的死亡率分別為6.0%(13/215)和3.0%(3/101)鑑於這些患者均有嚴重的基礎一疾病,因此不能建立因果關係。研究中,利奈唑胺組兒童患者發生率至少為2%的不良事件。 (3)在治療uSSSI的兒童患者中,192%的使用利奈唑肢的患者和14.1%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至少出現一起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對於所有其它適應症,18.8%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34.3%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至少出現一起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 (4)在治療uSSSI的兒童患者中,1.6%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24%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因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療。對於所有其它適應症,0.9%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6.1%的使用對照藥物的患者因與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而停止治療。 5、實驗室檢查的改變 (1)當劑量最高達到600mg每12小時一次、最長達到28天時,利奈唑胺與血小板減少相關。在III期陽性藥物對照的臨床研究中,成人出現明顯血小板減少(定義為低於正常值或基礎值的75%)患者百分比,利奈唑胺為2.4%(發生率的範圍為0.3-10.0%),對照組為1.5%(發生率的範圍為0.4-7.0%)。在一項剛出生至11歲的住院兒童患者的研究中,出現明顯血小板減少的(定義為低於正常值或基礎值75%)的患者百分比,利奈唑胺組為12.9%,萬古黴素組為13.4%。在另一項5歲至17歲的門診兒童患者的研究中,出現明顯血小板減少(定義為低於正常值或基礎值75%)的患者百分比,利奈唑胺組為0%,頭孢羥氨苄組為0.4%。利奈唑胺相關的血小板減少似與療程相關(通常療程均超過2周)。大多數患者的血小板計數在隨訪階段恢復至正常/基礎水平。在III期臨床研究中,血小板減少患者未見臨床相關的不良事件。出血事件僅見於利奈唑胺同情性應用專案中的血小板減少患者;不能確定利奈唑胺在這些不良事件中的作用(見警告)。 (2)其它實驗室檢查結果的變化顯示,無論是否與藥物相關,利奈唑胺與對照藥之間均無明顯差別。這些改變一般無顯著的臨床意義,未導致停藥,並且是可逆的。成年和兒童患者出現至少一次明顯血常規、血生化異常。 6、上市後的經驗 利奈唑胺上市後的臨床應用中有骨髓抑制報道(包括貧血、白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參見警告)。曾有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有時進展至視覺喪失的報道。應用利奈唑胺過程中,有乳酸性酸中毒的報道。(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雖然上述報道主要出現在應用利奈唑肢超過推薦的最長應用時間(28天)的患者中,但在用藥時間較短的患者中也有報道。利奈唑膠合用5-羥色胺類藥物,包括抗抑鬱藥物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的患者中,有S-羥色胺綜合徵的報告(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在利奈唑胺應用的過程中有驚厥的報道(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過敏性反應立血管性水腫、描述為StevensJohinson綜臺徵的面板水皰也有報道。曾有使用利奈唑底後出現牙齒和舌褪色的報道。在己知結果的病例中,牙齒褪色可以透過專業牙科清潔、手工除垢)來清除。有低血糖包括症狀發作的報道(見警告)。這些不良事件可能由於其產重性的報告的頻度、與利奈唑胺可能的相關性,或同時伴有以上多種因素而被列出。由上述件為自發性報告,無法知曉其來源於多大樣本的患者人群,故不能對其發生率進估計,也不能準確地判定其與用藥的因果關係。

禁忌

本品禁用於己知對利奈唑胺或本品其他成分過敏的患者。 1、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正在使用任何能抑制單胺氧化酶A或B的藥物(如:苯乙肼、異卡波肼)的患者,或兩週內曾經使用過這類藥物的患者不應使用利奈唑胺。 2、引起血壓升高的潛在相互作用: 除非能夠對於患者可能出現的血壓升高進行監測,否則利奈唑胺不應用於存在以下潛在臨床狀況或同時使用以下型別藥物的患者: (1)高血壓未控制的患者,嗜銘細胞瘤、類癌、甲狀腺機能亢進、雙相抑鬱、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或處於急性意識模糊狀態的患者。 (2)使用以下任何藥物的患者:S-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三環類抗抑鬱藥、5-羥色胺S-HT、受體激動劑(曲普坦類)、直接或間接擬交感神經藥物((包括腎上腺素支氣管擴張藥、偽麻黃鹼和去甲麻黃鹼)、血管加壓藥物(如: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類藥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肢)、哌替啶或丁螺環酮(見[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動物資料表明,利奈唑肢及其代謝產物可進入乳汁,因此使用本品治療之前和期間應停止哺乳(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3、與5-羥色肢類藥物潛在的相互作用: 除非密切觀察患者5輕色胺綜合徵的體徵和/或症狀,否則利奈唑按不應用於類癌綜合徵的患者和/或使用任何以下藥物的患者:S-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三環類抗抑鬱藥,5-羥色胺S-HTI受體激動劑(曲普坦類藥物)、哌替啶或丁螺環酮(見[注意事項]、一般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項

為減少耐藥細菌的產生,並確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藥物的療效,利奈唑胺應該僅用於治療或預防已經證實或者高度懷疑由細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1、警告: (1)在應用利奈唑胺的患者中有出現骨髓抑制的報道(包括貧血、白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在已知轉歸的病例中,停用利奈唑胺後血象指標可以上升並回復到治療前的水平。出現這些影響的風險似乎與療程有關。使用利奈唑胺治療的老年患者出現血惡液質的風險高於年輕患者。血小板減少在嚴重腎功能不全(無論是否正在接受透析)患者中更常見。 (2)對應用利奈唑胺的患者應每週進行全血細胞計數的檢查,尤其是那些用藥超過兩週,或用藥前已有貧血、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骨髓抑制,或合併應用可降低血紅蛋白水平、抑制白細胞計數、對血小板計數或功能產生不良影響、能導致骨髓抑制的其他藥物,患有嚴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接受治療10-14天以上的患者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目前合併接受其他抗生素治療的患者。只有在可以密切監測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和血小板計數的情況下這些患者才能使用利奈唑胺。 (3)對發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發生惡化的患者應考慮停用利奈唑胺治療。除非絕對有必要繼續治療,在此情況下應更頻繁地監測血細胞計數並採取適當的處理策略。 (4)此外建議,應每週監測接受利奈唑胺的患者的全血細胞計數(包括血紅蛋白水平、血小板、白細胞總數和分類計數),不論其基線血細胞計數情況如何。 2、在同情性使用研究中,利奈唑胺療程超過最長推薦的28天時會增加嚴重貧血發生率。這些患者經常需要輸血。上市後也有需要輸血的貧血病例報告,更多病例出現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療超過28天的患者中。 (1)上市後曾報告過鐵粒幼細胞貧血病例。在已知其發病時間的患者中,大多數患者的利奈唑胺療程超過28天。大多數患者在停用利奈唑胺後,無論是否接受貧血治療,都可以完全或部分康復。 (2)在成年和未成年的狗和大鼠中,曾觀察到骨髓抑制、脾臟和肝臟的髓外血細胞生成減少、胸腺、淋巴結和脾臟的淋巴細胞減少的現象(見【藥理毒理】)。 (3)在一項導管相關血流感染包括插管部位感染的研究中發現死亡率的不均衡。 (4)一項利奈唑胺對比萬古黴素/雙氯西林/苯唑西林治療血管內導管相關感染的重症患者的開放性研究中,發現兩組死亡率的不均衡[利奈唑胺組死亡率為78/363(21.5%),對照組為58/363(16.0%);比值比為1.426,95%可信區間為0.970,2.098]。其因果關係尚未確定,病死率的不均衡主要發生於革蘭陰性菌感染、革蘭陰性菌和革蘭陽性菌混合感染或基線未分離到病原菌的利奈唑胺組患者,在單純革蘭陽性菌感染的患者中未發現死亡率的不均衡。影響死亡率的主要因素為基線時的革蘭陽性菌感染情況。單純革蘭陽性菌感染的患者死亡率相似(比值比為0.96;95%置信區間:0.58-1.59),但基線時合併其他病原體或無病原體感染時利奈唑胺治療組的死亡率明顯更高(p=0.0162)(比值比為2.48;95%置信區間:1.38-4.46)。治療期間以及停用研究藥物後7天內死亡率最異常。利奈唑胺治療組較多患者在研究期間感染革蘭陰性菌病原體,並死於革蘭陰性菌病原體引起的感染和多種微生物感染。因此,治療複雜性面板和軟組織感染時,只有在無替代治療方案可用時,利奈唑胺才可應用於已知或疑似合併感染革蘭陰性菌的患者。在這些情況下,必須同時開始抗革蘭陰性菌治療。 3、利奈唑胺未被批准且不應用於治療導管相關血流感染或插管部位感染的患者。 利奈唑胺對革蘭陰性病原體沒有臨床療效,不適用於治療革蘭陰性菌感染。如確診或疑診合併革蘭陰性菌病原體感染,立即開始針對性的抗革蘭陰性菌治療十分重要(見[適應症]和[用法用量])。 (1)抗生素相關腹瀉和結腸炎: ①使用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利奈唑胺)時都曾有偽膜性結腸炎報告。因此,如果在接受任何抗菌藥物後患者出現腹瀉,則應考慮偽膜性結腸炎診斷。如果疑診或確診患有抗生素相關結腸炎,可能需要停用利奈唑胺。應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②幾乎所有抗菌藥物(也包括斯沃)使用中都曾有抗生素相關腹瀉和結腸炎(包括偽膜性結腸炎和難辨梭菌相關腹瀉(CDAD))的報道,嚴重程度可從輕度腹瀉到致命性結腸炎。抗菌藥物治療可改變腸道正常菌群,導致難辨梭菌的過度生長。 ③難辨梭菌產生A毒素和B毒素,與CDAD的發生有關。難辨梭菌的高量產毒株可導致發病率和死亡率升高,這類感染用抗生素治療困難,有可能需要結腸切除。使用抗生素治療的患者如果出現腹瀉則必須要考慮CDAD的可能。 ④據報道,有時CDAD甚至有可能在使用抗菌藥物後2月後才出現。故需要詳細瞭解病史。因此,如果患者在利奈唑胺治療期間或之後出現嚴重腹瀉,則應考慮該診斷。如果疑診或確診抗生素相關腹瀉或CDAD,可能需要停用對難辨梭菌沒有直接活性的正在進行的抗菌藥物治療(包括利奈唑胺)並立即採取適當的治療措施。根據臨床指徵,可適當補液、維持電解質平衡和補充蛋白質,給予針對難辨梭菌的抗生素治療,並進行外科手術評估。在此情況下應禁用抑制腸蠕動的藥物。 (2)低血糖: 在利奈唑胺上市後的應用中,使用利奈唑胺(可逆的,非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同時接受胰島素治療或口服降糖藥物的糖尿病患者有症狀性低血糖的報道。一些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與接受胰島素或降糖藥物的糖尿病患者的低血糖發作有聯絡。雖然使用利奈唑胺與低血糖的因果關係並未建立,但是警告知糖尿病患者當使用利奈唑胺時可能發生的低血糖反應。如果低血糖發生,應降低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的劑量,或停止口服降糖藥、胰島素或利奈唑胺的治療。 4、一般注意事項: (1)乳酸性酸中毒: 應用利奈唑胺過程中,有乳酸性酸中毒的報道。在報道的病例中,病人反覆出現噁心和嘔吐。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時,如發生反覆噁心或嘔吐、腹痛、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低碳酸血癥或換氣過度,需要立即進行臨床檢查。如果出現乳酸性酸中毒,應針對潛在風險權衡繼續使用利奈唑胺的益處。 (2)線粒體功能障礙: 利奈唑胺可抑制線粒體蛋白合成。該抑制作用可能導致不良事件,如乳酸性酸中毒、貧血和神經病變(視神經病變和周圍神經病變);這些事件在使用藥物超過28天的情況下較常見。 (3)5-羥色胺綜合徵: 利奈唑胺合用5-羥色胺類藥物,包括抗抑鬱藥,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患者中有關於5-羥色胺綜合徵的自發性報告(見【注意事項】中的藥物相互作用)。因此,利奈唑胺禁止與5-羥色胺類藥物合用(參見【禁忌】)。 除非臨床上合適並且密切監測患者是否出現5-羥色胺綜合徵或惡性綜合徵樣(NMS-like)反應的相關體徵和/或症狀,否則利奈唑胺不可用於類癌綜合徵和/或應用以下藥物的患者: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三環抗抑鬱藥、5-羥色胺5-HT1受體激動劑(曲普坦類)、哌替啶、安非他酮或丁螺環酮。 當臨床上利奈唑胺需與5-羥色胺類藥物合用時,應密切觀察患者是否出現5-羥色胺綜合徵的症狀和體徵,如認知障礙、高熱、反射亢進和共濟失調。如果出現了上述體徵或症狀,醫生應考慮停用其中1種藥物或2種藥物均停用。 5、在某些情況下,已接受5-羥色胺類抗抑鬱藥或丁螺環酮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利奈唑胺緊急治療。如果沒有利奈唑胺替代藥物可用且應用利奈唑胺的潛在益處大於5-羥色胺綜合徵或NMS-like反應的風險,應立即停用5-羥色胺類抗抑鬱藥並使用利奈唑胺。患者應接受兩週(如使用氟西汀則為五週)監測或直到最後一劑利奈唑胺24小時後,以較早者為準。5-羥色胺綜合徵或NMS-like反應的症狀包括高熱、強直、肌陣攣、自主神經功能紊亂和精神狀態改變(包括極度激越並發展為譫妄和昏迷)。應當對患者的抗抑鬱藥停藥症狀進行監測。 如果出現了上述體徵或症狀,醫生應考慮停用其中一種藥物或兩種藥物均停用;如果停用5-羥色胺類藥物,可出現停藥症狀(其相關的停藥症狀見該藥物的說明書)。 (1)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變: 在利奈唑胺治療的患者中有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變的報道,主要為治療時間超過了28天的最長推薦療程的患者。在視神經病變進展至視力喪失的病例中,患者治療時間超過了最長的推薦療程。在利奈唑胺治療小於28天的患者中,有視力模糊的報道。 如患者出現視力損害的症狀,如:視敏度改變、色覺改變、視力模糊或視野缺損,應及時進行眼科檢查。對於所有長期(大於等於3個月)應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及報告有新的視覺症狀的患者,不論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療時間的長短,均應當進行視覺功能監測。如發生周圍神經病和視神經病變,應進行用藥利益與潛在風險的評價,以判斷是否繼續用藥。 目前正在使用或最近使用過抗分支桿菌藥物治療肺結核的患者,如果同時使用利奈唑胺出現神經病變的風險可能會增加。 (2)驚厥: 在利奈唑肢治療過程中有驚的報道。其中一些病例原有順癇發作病史或有巔癇發作的危險因素。如果患者有癲病發作病史,應告知醫生。 (3)單胺氧化酶抑制劑: 在利奈唑胺治療過程中有驚厥的報道。其中一些病例原有癲癇發作病史或有癲癇發作的危險因素。如果患者有癲癇發作病史,應告知醫生。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利奈唑胺為可逆性非選擇性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但是,在抗菌治療劑量下,其不會產生抗抑鬱作用。從藥物相互作用研究中和具有潛在疾病和/或正在合用可能有MAO抑制作用的藥物的患者身上獲得的利奈唑胺安全性資料非常有限。因此,在這些情況下不建議使用利奈唑胺,除非可以密切觀察和監測患者。 (4)二重感染: 尚未在臨床試驗中評估利奈唑胺治療對正常菌群的影響。抗生素的應用可能促使非敏感菌株的過度生長。例如,在臨床試驗期間,接受推薦劑量利奈唑胺的患者中,大約3%的患者出現了藥物相關念珠菌病。在治療中如出現二重感染,應採取適當的措施。 6、特殊人群: (1)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僅在預期益處超過理論風險時才可使用本品,且在應用中需要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 (2)建議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僅在認為益處超過理論風險時使用利奈唑胺。 (3)尚未對利奈唑胺用於未控制的高血壓、嗜鉻細胞瘤、類癌綜合症和未經治療的甲狀腺機能亢進的患者進行研究。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僅在預期益處超過理論風險時才可使用本品,且在應用中需要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 7、臨床試驗: 在對照臨床研究中,對於應用利奈唑胺製劑超過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進行評價。 8、耐藥菌產生: 在沒有確診或高度懷疑細菌感染的證據或沒有預防指徵時,處方利奈唑胺可能不會給患者帶來益處,且有增加耐藥細菌產生的風險。 9、進食富含酪胺食物時使用: 應告知患者避免進食大量富含酪胺的食物。

藥物相互作用

1、透過細胞色素酶P450代謝的藥物:在大鼠中,利奈唑胺不是細胞色素酶P450(CYP450)的誘導劑。另外,利奈唑胺不抑制有臨床意義的人類細胞色素同工酶(如1A2,2C9;2C19,2D6,2E1和3A4)的活性。所以,預計利奈唑胺不會影響經這些主要細胞色素同工酶代謝的藥物的藥代動力學。與利奈唑胺聯合用藥,不會顯著改變主要由CYP2C9進行代謝的(S)-華法林的藥代動力學性質。華法林、苯妥因等藥物,作為CYP2C9的底物,可與利奈唑胺合用而無須改變給藥方案。 (1)氨曲南:當二者合用時,利奈唑胺與氨曲南的藥代動力學特性均未發生改變。 (2)慶大黴素:當二者合用時,利奈唑胺與慶大黴素的藥代動力學特性均未發生改變。 2、抗氧化劑:對健康志願者進行了利奈唑胺與抗氧化劑維生素 C 和維生素 E 的潛在藥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受試者在第1 天口服600 mg 利奈唑胺,並在第8 天再次服用600 mg。第2-9 天,給予受試者維生素C(1000 mg/天)或維生素 E(800 IU/天)。與維生素C 合用時,利奈唑胺的AUC0-∞增加2.3%,而與維生素E 合用時增加10.9%。與維生素C 或維生素E 合用時無需調整劑量。 3、強CYP3A4誘導劑  利福平:在一項對16名健康成人男性志願者進行的研究中,評價了利福平對利奈唑胺藥代動力學影響。研究中志願者口服利奈唑胺600mg每日2次共5劑,伴或不伴利福平600mg每日1次共8天。利福平和利奈唑胺合用,導致利奈唑胺的Cmax降低21%(90%CI,15%-27%),AUC0-12降低32%(90%CI,27%-37%)。這一相互作用的機制未完全闡明,可能與肝酶誘導有關。其它肝酶強誘導劑(如卡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可能引起相似或稍輕的變化。 4、單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利奈唑胺為可逆的、非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所以,利奈唑胺與腎上腺素能藥物或5-羥色胺類製劑有潛在的相互作用。 5、腎上腺素能類藥物:有些患者接受利奈唑胺可能使非直接作用的擬交感神經藥物、血管加壓藥或多巴胺類藥物的加壓作用可逆性地增加。已對其與常用的藥物如苯丙醇胺和偽麻黃鹼的作用進行了研究。腎上腺素能類藥物,如多巴胺或腎上腺素的起始劑量應減小,並逐步調整至可起理想藥效的水平。 (1)酪胺:當健康成人受試者同時接受利奈唑胺及超過 100mg 的酪胺時,可見明顯的增壓反應。所以,應用利奈唑胺的患者應避免食用酪胺含量高的食物或飲料。 (2)鹽酸偽麻黃鹼或鹽酸苯丙醇胺:對血壓正常的健康志願者給子利奈唑胺,可觀察到利奈唑胺能可逆性地增加偽麻黃鹼(PSE)、鹽酸苯丙醇胺(PPA)的增壓作用。 (3)右美沙芬:健康志願者進行了利奈唑胺與右美沙芬潛在藥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給予志願者右美沙芬(二個劑量,20mg 每次,間隔4 小時),同時給予或不給予利奈唑胺。在接受右美沙芬和利奈唑胺的血壓正常的志願者中未觀察到 5-羥色胺綜合徵的作用(意識模糊、極度興奮、不安、震顫、潮紅、發汗以及體溫升高)。

藥理作用

利奈唑胺屬於惡唑烷酮類合成抗生素,可用於治療由需氧的革蘭陽性菌引起的感染。利胺的體外抗菌譜還包括一些革蘭陰性菌和厭氧菌。利奈唑胺與細菌50s亞基的23S核糖體RNA上的位點結合,從而阻止形成功能性70s始動複合物,後者為細菌繁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時間——殺菌曲線研究的結果表明利奈唑胺為腸球菌和葡萄球菌的抑菌劑。利唑胺為大多數鏈球菌菌株的殺菌劑。

藥代動力學

1、吸收: (1)口服給藥後,利奈唑胺吸收快速而完全。給藥後約1-2小時達到血漿峰濃度,絕對生物利用度約為100%。所以,利奈唑胺口服或靜脈給藥無需調整劑量。 (2)利奈唑胺的給藥無須考慮進食的時間。當利奈唑胺與高脂食物同時服用時,達峰時間從1.5小時延遲至2.2小時,峰濃度約下降17%。然而總的暴露量指標AUC0-∞值在兩種情況下是相似的。 2、分佈: (1)動物與人的藥代動力學研究均證明利奈唑胺能快速地分佈於灌注良好的組織。利奈唑胺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31%且為非濃度依賴性。在健康志願者中,穩態時利奈唑胺的分佈容積平均為40-50L。 (2)在研究利奈唑胺次給藥的Ⅰ期臨床研究中,對有限例數的健康受試者的多種體液中的利奈唑胺濃度進行了測定。利奈唑胺在唾液與血漿中的比率為1.2比1;在汗液與血漿中的比率為0.55比1。 3、代謝:利奈唑胺的主要代謝為嗎琳環的氧化,它可產生兩個無活性的開環羧酸代謝產物,氨基乙氧基乙酸代謝物(A)和羥乙基氨基乙酸代謝物(B)。在體外,推測代謝產物A是透過一個酶途徑形成,而代謝產物B透過非酶介導的化學氧化機制形成。體外研究表明利奈唑。胺可能有極低程度的代謝由人類細胞色素酶P450介導。但是,利奈唑胺的代謝途徑仍沒有完全明確。 4、排洩: (1)排洩:非腎臟清除率約佔利奈唑胺總清除率的65%。穩態時,約有30%的藥物以利奈唑胺的形式、40%以代謝產物B的形式、10%以代謝產物A的形式隨尿排洩。利奈唑胺的腎臟清除率低(平均為40ml/分鐘),提示有腎小管網的重吸收。事實上,糞便中無利奈唑胺,大約有6%和3%的藥物分別以代謝產物B和A的形式出現在糞便中。 (2)隨著利奈唑胺劑量的增加,可觀察到利奈唑胺輕微的非線性清除,表現為在高濃度時利奈唑胺的腎清除率和非腎清除率降低。然而,清除率的變化很小,不足以影響利奈唑胺的表觀消除半衰期。

貯藏方法

避光,密閉,在15-30℃儲存。避免冷凍。

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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