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糜蛋白酶 - 西藥

注射用糜蛋白酶,西药名。为蛋白分解酶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糜蛋白酶。

性狀

本品為白色凍幹狀物。

適應症

本品為蛋白分解酶類藥。能促進血凝塊、膿性分泌物和壞死組織等的消化清除,用於眼科手術以鬆弛韌帶,減輕創傷性虹膜睫狀體炎;也可用於創口或區域性炎症,以減少區域性分泌和水腫。

規格

4000單位。

用法用量

用前將本品以氯化鈉注射液適量溶解。 1、肌內注射,一次4000單位。 2、眼科注入後房,一次800單位,3分鐘後用氯化鈉注射液沖洗前後房中遺留的藥物。

臨床應用及指南

李娜,梁義,方豔霞透過注射用糜蛋白酶預防鼻腸管堵塞作用的臨床研究,得出結論注射用糜蛋白酶能夠有效預防鼻腸管堵塞,避免鼻腸管堵塞引起的不良反應,改善患者的預後情況,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中國醫藥科學,2017,7(20):155-157)

不良反應

1、肌內注射偶可致過敏性休克,用前應先做面板過敏試驗。 2、本品可引起組胺釋放,招致注射區域性疼痛、腫脹。 3、眼科區域性反應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內壓增高,導致眼痛和角膜水腫,青光眼症狀可持續一週後消退。 4、尚可致角膜線狀混濁、玻璃體疝、虹膜色素脫落、葡萄膜炎,以及創口開裂或延遲癒合等。 5、本品對視網膜有較強的毒性,應用時勿使藥液透入玻璃體,因可造成晶狀體損壞。

禁忌

1、嚴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內壓高或伴有角膜變性的白內障患者,以及下玻璃體有液化傾向者禁用。 3、20歲以下患者,由於晶狀體囊膜玻璃體韌帶相連固。眼球較小,鞏膜彈性強,應用本品可使玻璃體全脫出,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可靜脈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藥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用抗組胺類藥物治療。 4、本品溶解後不穩定,宜用時新鮮配製。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6、兒童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7、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8、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不能與青黴素合用,不能與腎上腺素,過氧化氫配伍。 2、對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症狀,於術後滴入β受體阻滯藥(如噻嗎洛爾)。或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劑(如乙醯唑胺),可得到減輕。

藥理作用

本品具有肽鏈內切酶作用,使蛋白質大分子的肽鏈切斷。成為分子量較小的肽,或在蛋白分子肽鏈端上作用,使分出氨基酸。本品尚有脂酶作用,使某些脂水解。因此可消化膿液、積血、壞死組織,起創面淨化、消炎、消腫作用。此外,尚能鬆弛睫狀韌帶及溶解眼內某些組織的蛋白結構。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取本品,加水溶解並製成每1ml中約含800單位的溶液,照糜蛋白酶項下的鑑別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檢查

1、酸度:取本品,每支加水2ml溶解,混勻,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5.5-6.5。 2、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取本品,加水2ml使溶解,依法檢査(通則0901第一法和通則0902第一法),溶液應澄清無色或幾乎無色。 3、胰蛋白酶:照糜蛋白酶項下的方法測定,供試品溶液應不呈現紫紅色或呈色時間遲於胰蛋白酶對照溶液。 4、乾燥失重:取本品約0.2g,以五氧化二磷為乾燥劑,在60℃減壓乾燥4小時,減失重量不得大於8.0%(通則0831)。 5、異常毒性:取本品,加氯化鈉注射液製成每1ml中含400單位的溶液,依法檢査(通則1141),應符合規定。 6、降壓物質:取本品,加氯化鈉注射液溶解並稀釋,依法檢査(通則1145),劑量按貓體重每1kg注射100單位,應符合規定。 7、細菌內毒素:取本品,依法檢査(通則1143),每1單位糜蛋A酶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075EU。 8、其他: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2)。

含量測定

1、取本品5支,分別加適量0.0012mol/L鹽酸溶液溶解,並全量轉移至同一100ml量瓶中,用上述鹽酸溶液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適量,用上述鹽酸溶液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2-16單位的溶液,照糜蛋白酶項下的方法測定並計算。 2、本品為糜蛋白酶的無菌凍於品。含糜蛋白酶的效價應為標示量的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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