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哮喘防治創議(GINA)2017指南 ——如何控制哮喘急性發作?
一、哮喘急性發作的防治策略
- 哮喘急性發作的定義:患者的症狀和肺功能在短時間內迅速惡化。
- 避免哮喘急性發作的關鍵:
- 制定哮喘行動計劃,開展疾病自我管理;
- 出現急性發作時,應及時、恰當作出處置;
- 急性發作後需對病情進行監測、隨訪,直至恢復至正常狀態。
- 伴有哮喘相關死亡高危因素的患者應加強臨床監測
- 準確識別高危患者非常重要,以便於在出現急性發作時能夠儘早至醫院就診。
- 高危患者特徵如下:
- 曾經有過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等瀕死性哮喘病史;
- 在過去 12 個月中因為哮喘而住院或急診;
- 目前未使用吸入型糖皮質激素或未能規範用藥;
- 正在使用或最近剛剛停用口服糖皮質激素(表明臨床症狀較為嚴重);
- 過分依賴短效 β2-受體激動劑,尤其是每月用藥量超過 1 支的患者;
- 沒有制定明確的哮喘治療行動計劃,對達成哮喘控制缺乏足夠的認知;
- 伴有精神疾病或社會心理問題;
- 哮喘患者有明確的食物過敏史。
二、制定哮喘治療行動計劃
- 所有患者都應該制定相應的哮喘治療行動計劃
- 目的在於使患者充分了解如何準確識別和應對哮喘症狀惡化的情況。
- 根據患者情況制定個體化的行動計劃,參考因素包括:患者的用藥方案、哮喘控制水平和總體健康狀況。
- 定期監測哮喘症狀和/或呼氣峰流速,基於指標變化趨勢進行相應的調整。
- 哮喘治療行動計劃應包括:
- 患者常規哮喘治療方案;
- 何時/如何使用急救藥物;
- 發生何種情況應及時送醫救治。
- 哮喘治療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
- 結合患者的日常自我監測和定期醫院複診,哮喘治療行動計劃可以非常有效的降低哮喘患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三、哮喘急性發作的處置措施
- 哮喘發作的處置措施取決於哮喘發作的嚴重程度以及對治療的應答情況。
- 治療的目的在於儘快緩解症狀、解除氣流受限和改善低氧血癥,同時還需要制定長期治療方案以預防再次急性發作。
- 急性發作後的自我處理:
- 短效 β2-受體激動劑是緩解哮喘症狀最有效的藥物。
- 使用短效 β2-受體激動劑後,無論症狀是否緩解,都應該儘早前往醫院就診。
- 醫院及時就診的重要意義:
- 若患者已經緩解,臨床醫生將評估患者的哮喘控制狀況,查詢發作原因,調整控制藥物的劑量和方案,從而預防哮喘再次發作。
- 若患者尚未緩解,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對症治療,以免病情加重而出現致命危險。
四、哮喘急性發作後的隨訪
- 所有急性發作患者都要接受定期隨訪,直到症狀和肺功能恢復正常。
- 患者在急性發作的恢復期,再次發作的風險增加。
- 急性發作的臨床提示
- 哮喘急性發作往往提示現行防治方案未能有效控制病情。
- 臨床醫生需要重新調整患者的哮喘用藥方案。
- 隨訪期間需要了解和監測以下各項內容:
- 患者是否對哮喘急性發作的誘因有明確認知;
- 可變危險因素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例如患者是否已經戒菸;
- 患者是否規範用藥,是否瞭解藥物的效用;
- 患者是否真正掌握了吸入裝置的使用技巧;
- 患者有沒有制定詳細的哮喘治療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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