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藥物性耳聾?

藥物性聾,就是使用某些藥物治療疾病或人體接觸某些化學制劑所引起的耳聾。能夠誘發藥物性聾的藥物稱之為耳毒性藥物,目前已發現的耳毒性藥物多達 100 餘種,主要包括以下種類:

  •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小諾黴素、新黴素、託布黴素、潔黴素等。
  • 非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氯黴素、紫黴素、紅黴素、萬古黴素、捲曲黴素、春雷黴素、裡杜黴素、巴龍黴素、尼泰黴素、多粘菌素 B 等。
  • 水楊酸鹽:阿司匹林、非那西汀等。
  • 利尿劑:呋塞米、依他尼酸、丁苯氧酸等。
  • 抗腫瘤藥物:順鉑、氮芥、博來黴素、氨甲嘌呤等。
  • 中藥:烏頭鹼、重金屬鹽(汞、鉛、砷等)等。
  • 其他:奎寧、氯奎、肼笨達嗪、胰島素等。

藥物性耳聾重在預防,遵循以下原則:

  • 嚴格掌握各種耳毒性藥物的用藥適應症,非絕對必要時,不應輕率使用,尤其是耳毒性抗生素,更不應作為預防性用藥。
  • 必須使用耳毒性藥物時,宜採用最小的有效治療劑量,並將日劑量分次使用,避免大量用藥。一旦達到用藥目的即及時停藥。
  • 對於家族中曾有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而出現耳聾的個體,宜興耳聾基因篩查,若有線粒體相關基因缺陷,應絕對避免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使用。
  • 對嬰兒、老人、孕婦、感音神經性聾患者等人群應忌用耳毒性藥物。
  • 避免耳毒性藥物的聯合使用。如利尿劑、抗腫瘤藥物、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聯合使用。
  • 使用耳毒性藥物期間,定期複查聽力,有條件者可檢測血藥濃度。

一旦發生藥物性聾,應儘早進行治療,但目前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除立即停藥外,給予神經營養藥物(如維生素 A、維生素 B1、維生素 B12 等)、改善區域性微迴圈(尼莫地平、氟桂利嗪等)、能量製劑(如 ATP、輔酶 A 等)以及高壓氧治療等,或許對症狀改善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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