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拉帕米 - 西藥

维拉帕米,即盐酸维拉帕米,西药名。常用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注射剂。为钙通道阻滞药。用于心绞痛、心律失常、原发性高血压等。本品医保类型为:盐酸维拉帕米片、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为医保甲类;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盐酸维拉帕米缓释胶囊为医保乙类。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維拉帕米。

性狀

(1)鹽酸維拉帕米片:糖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2)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長條形淡綠色薄膜衣片。(3)注射用鹽酸維拉帕米:白色或類白色疏鬆塊狀物。(4)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無色的澄明液體。(5)鹽酸維拉帕米緩釋膠囊:膠囊劑,內容物為淡黃色球形微粒。

適應症

鹽酸維拉帕米片/鹽酸維拉帕米緩釋膠囊: 1、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不穩定性心絞痛,慢性穩定性心絞痛。 2、心律失常:與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顫動和/或心房撲動時的心室率;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反覆發作。 3、原發性高血壓。 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 注射用鹽酸維拉帕米、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1、快速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轉復。應用維拉帕米之前應首選抑制迷走神經的手法治療(如Valsalva法)。 2、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心室率的暫時控制。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合併房室旁路通道(預激綜合症和LGL綜合症)時除外。

規格

(1)鹽酸維拉帕米片:40mg。(2)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0.24g。(3)注射用鹽酸維拉帕米:5mg。(4)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2ml:5mg。(5)鹽酸維拉帕米緩釋膠囊:0.24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鹽酸維拉帕米片: 透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一般劑量為口服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口服。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1)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 (2)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分3-4次/日口服。 (3)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時口服40-80mg。 (4)>5歲:每隔6-8小時口服80mg。 3、原發性高血壓: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口服,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3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口服,一日三次。 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 1、服用本品應調整給藥劑量以達給藥個體化,服藥時不可咀嚼,應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後儘快服用。 2、療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據治療效果逐漸調整給藥劑量。增加劑量應在上一劑量後24小時進行。長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當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對本品反應增強的患者(老年人或身體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3、當從普通片劑換服維拉帕米緩釋片時,總劑量可能保持不變。 注射用鹽酸維拉帕米: 必須在持續心電監測和血壓監測下,緩慢靜脈注射至少2分鐘。本品注射液與林格氏液0.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均無配伍禁忌。因無法確定重複靜脈給藥的最佳給藥間隔,必須個體化治療。一般起始劑量為5-10mg(或按0.075-0.15mg/Kg體重),稀釋後緩慢靜脈推注至少2分鐘。如果初反應不令人滿意,首劑15-30分鐘後再給一次5-10mg或0.15mg/Kg體重。靜脈滴注給藥,每小時5-1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靜滴,一日總量不超過50-100mg。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1、必須在持續心電監測和血壓監測下,緩慢靜脈注射至少2分鐘。本品注射液與林格氏液0.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均無配伍禁忌。因無法確定重複靜脈給藥的最佳給藥間隔,必須個體化治療。 2、一般起始劑量為5-10mg(或按0.075-0.15mg/kg體重),稀釋後緩慢靜脈推注至少2分鐘。如果初反應不令人滿意,首劑15-30分鐘後再給一次5-10mg或0.15mg/kg體重。靜脈滴注給藥,每小時5-1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靜滴,一日總量不超過50-100mg。 鹽酸維拉帕米緩釋膠囊: 1、心絞痛: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2、原發性高血壓: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不良反應

1、維拉帕米能導致與心臟傳導(房室傳導阻滯)和心率(竇性心率過緩、竇性停搏和心臟猝停)有關的不良作用。 2、偶爾導致心衰或加重已存在的心衰。 3、偶爾出現嚴重的血壓下降和/或直立性低血壓。 4、偶有報道使用維拉帕米後患者出現心悸和心動過速等症狀。 5、使用起博器的患者在使用鹽酸維拉帕米後可能會岀現起搏和感受閾增高的凊況。 6、常常會出現噁心(偶爾出現嘔吐)、腹脹或便秘,個別病例岀現腸梗阻,這可能與維拉帕米抑制腸道排空和透過功能有關。 7、偶爾岀現頭痛、過分緊張、頭暈、目眩、疲乏,甚至感覺障礙,如麻木、麻痺(感覺倒錯、神經病)、顫抖(顫動)、面色潮紅、面板髮紅和感覺發熱。 8、偶見過敏反應,如:紅斑、搔癢、風疹、斑丘疹、肢端紅痛症,少數情況下可出現支氣管痙攣。 9、偶見耳鳴。可能會出現小動脈擴張導致的周圍水腫。 10、偶見可逆性肝酶上升,可能是過敏性肝炎的一種表現。 11、少見糖耐量低減。 12、偶有陽痿的報道。 13、在長期使用藥物的老年患者中偶爾出現男性乳房發育。到目前為止,所有報道的病例在停用藥物後均能逆轉。有報道泌乳素水平上升,個別病例出現泌乳。 14、極少數情況下,可出現面板或粘膜的點狀或片狀岀血(紫癜)。有個別報道岀現曬傷樣面板反應(光照性皮炎)。 15、非常少見的情況下出現肌內無力或肌肉關節疼痛。 16、有個案報道用藥後岀現血管神經性水腫和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徵(Stevens-Johnson syndrome)。 17、有個案報道用藥後出現齒齦增生(齒齦炎、岀血),這種情況在停藥後可以自行消失。

禁忌

1、心源性休克。 2、急性心肌梗塞併發心動過緩、低血壓、左心衰。 3、嚴重心臟傳導功能障礙(如Ⅱ或Ⅲ度竇房或房窒傳導阻滯),病竇綜合徵。 4、充血性心衰。 5、房顫或房撲與預激綜合徵並存(由於增加觸發室性心動過速的可能性)。 6、已知對維拉帕米或本品的其它任何成分過敏。 7、與葡萄柚汁同服。 8、病竇綜合徵。 9、在使用本品的治療過程中,應避免靜脈給予β受體阻滯劑(除非在重症監護條件下)。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慎用本品,並需進行嚴密的醫療監護: (1)Ⅰ度房室傳導阻滯。 (2)低血壓(收縮壓低於90mmHg)。靜脈注射維拉帕米引起的血壓下降一般是一過性和無症狀的,但也可能發生眩暈。靜脈注射維拉帕米之前靜脈給予鈣劑可預防該血流動力學反應。 (3)心動過緩(心率低於每分鐘50次)。維拉帕米影響房室結和竇房結,罕見導致II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更甚者心臟停搏,易發生在病竇綜合徵病人,這類疾病老年人多發。需立即採取適當的治療。 (4)嚴重的肝功能(參看劑量部分)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5)伴隨有QRS增寬(>0.12秒)的室性心動過速。 (6)進行性肌營養不良。 2、其它注意事項: (1)肥厚型心肌病:120名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大多數普萘洛爾無效或不耐受)接受維拉帕米治療,劑量達720mg/日時,出現多種嚴重不良反應。3位患者死於肺水腫,8位出現肺水腫和/或嚴重的低血壓,竇性心動過緩發生率為11%,Ⅱ度房阻滯發生率為4%,竇性停搏為2%,死亡率明顯增高。減量後不良反應降低。 (2)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患者: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Duchenne’s肌營養不良患者神經肌肉傳導並可延長神經肌內阻滯藥維庫溴銨的作用。神經肌肉傳遞減弱患者使用維拉帕米時應減量。 (3)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密切觀察PR間期的異常延長或其它藥物過量症狀。血液透析不能消除維拉帕米。 (4)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5)對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由於個體敏感性的差異,使用鹽酸維拉帕米可能會影響駕駛車輛和操作機器的能力,嚴重時可能使患者在工作時發生危險。這種情況更易岀現於治療開始、增加劑量、從其它藥物換藥時或與酒精同服時。應特別注意。 (6)服用本品應定期檢查患者的血壓。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由於尚無孕婦的用藥經驗,在妊娠首6個月不能應用維拉帕米。除非益處大於危險性,在妊娠末3個月也不應服用維拉帕米。 (2)維拉帕米可透過胎盤屏障,有研究表明,臍帶血中的藥物濃度為孕婦血藥濃度的20-92%。維拉帕米可透過乳汁分泌,乳汁中的藥物濃度約為血藥濃度的23%。孕婦使用應權衡利弊,如確需應用本品,在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 4、兒童用藥:18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確定。 5、老年用藥:因老年患者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長且易發生肝或腎功能不全,故建議老年人從小劑量開始服用。 6、藥物過量: (1)維拉帕米過量後出現的症狀與服用的劑量、開始解毒的時間以及患者的心肌收縮能力(年齡相關)有關。在嚴重的維拉帕米中毒的病例中可出現下列情況:意識障礙(意識模糊到昏迷)、血壓下降、心動過緩、心動過速、高血糖症、鉀缺失、代謝性酸中毒、低氧血癥、心源性休克伴肺水腫。 (2)維拉帕米過量的治療主要在於解毒和維持心血管系統的穩定性。治療措施的選擇有賴於服藥的時間和方式以及中毒症狀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3)即使服藥時間已超過12小時,如果胃腸道運動(腸鳴音)消失,也建議進行洗胃。 (4)由於維拉帕米不能透過透析清除,因此不建議血液透析治療維拉帕米中毒。但可考慮血液濾過或血漿置換(鈣離子通道阻滯劑大部分與血漿蛋白結合)。 (5)釆用標準的重症監護復甦措施,例如胸外心臟按摩、機械通氣、除顫和起搏器。 (6)可能採用的特殊治療措施還有去除心臟抑制作用、糾正低血壓和心動過緩。緩慢性心律失常可以使用阿托品和/或β-腎上腺能激動劑(異丙去甲腎上腺素、間羥喘息定)控制症狀。在岀現危及生命的心動過緩時,可以使用臨時心臟起搏器治療。鈣劑是特異性的解毒劑,例如可以靜脈推注10%的葡萄糖酸鈣100ml進行治療:如果治療需要可以重複上述劑量或給予持續靜脈點滴(例如5mmol/小時)。 (7)心源性休克和血管擴張可以導致低血壓,可以使用多巴胺(最高可達25μg/kg體重/分鐘)、多巴酚丁胺(最高可達15μg/kg體重/分鐘)、腎上腺素或去甲腎上腺素進行治療。這些藥物的劑量僅能根據患者對藥物的反應性進行調整。血漿中鈣離子濃度必須保持在正常上限或稍高於正常上限。由於血管擴張,在治療早期即應進行補液治療(林格氏液或生理鹽水)。

藥物相互作用

1、抗心律失常藥(β-受體阻滯劑、吸入性麻醉劑):對心血管系統有協調作用(重度房室傳導阻滯、重度心率減慢、誘發心衰、促進血壓降低)。 2、抗高壓藥物(利尿劑、血管擴張劑):增加抗高血作用。 3、地高辛:維拉帕米能減少腎臟的排洩,因此能增加地高辛的血漿濃度(注意監測地高辛過量的症狀,必要時減少強心甙的劑量,同時調整地高辛的血漿濃度達到適當的水平。) 4、奎尼丁:可能會促進血壓降低。可能導致肥厚梗阻性心肌病患者出現肺水腫。奎尼丁的血漿濃度增高。 5、胺碘酮:可能增加心臟毒性。 6、丙吡胺:服用維拉帕米前48小時內或服用後24小時不得用丙吡胺。 7、醯胺咪嗪(痛可寧):增加醯胺咪嗪的作用,增加神經毒性。 8、卡馬西鬥:增加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 9、西米替丁:可能增加維拉帕米的血漿濃度。 10、鋰:降低鋰的藥物作用,增加鋰的神經毒性。 11、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降低血漿濃度,減少維拉帕米的藥物療效。 12、茶鹼:增加茶鹼的血漿濃度。 13、哌唑嗪:增加哌唑嗪的血漿濃度。 14、環孢菌素:增加環孢菌素的血漿濃度。 15、咪達唑侖:增加咪達侖的血漿濃度。 16、肌肉鬆弛劑:可能增加維拉帕米的作用。 17、神經肌肉阻滯劑:維拉帕米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滯藥的活性,聯合用藥時應減少維拉米和/或神經肌肉阻滯劑的劑量。 18、細胞毒藥物:環磷醯胺、長春新鹼、甲基苄肼、強的松、長春鹼醯胺、阿黴素、順鉑等可減少維拉帕米的吸收。 19、乙醯水楊酸:加出血傾向。 20、酒精:減緩酒精的降解,增加酒精的血漿濃度,增強酒精作用。 21、葡萄柚汁:有報道能增加維拉帕米的血漿濃度。 在使用維拉帕米的治療過程中,應避免靜脈給予β-受體阻滯劑(除非在重症監護條件下)。

藥理作用

1、鹽酸維拉帕米為鈣離子拮抗劑。透過調節心肌傳導細胞、心肌收縮細胞以及動脈血管平滑肌細胞細胞膜上的鈣離子內流,發揮其藥理學作用,但不改變血清鈣濃度。 2、鹽酸維拉帕米擴張心臟正常部位和缺血部位的冠狀動脈主幹和小動脈,拮抗自發的或麥角新鹼誘發的冠狀動脈痙攣,增加了冠狀動脈痙攣病人心肌氧的遞送,解除和預防冠狀動脈痙攣;維拉帕米減少總外周阻力,降低心肌耗氧量。可用於治療變異型心絞痛和不穩定型心絞痛。 3、維拉帕米減少鈣離子內流,延長房室結的有效不應期,減慢傳導,可降低慢性心房顫動和心房撲動病人的心室率;減少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發作的頻率。通常維拉帕米不影響正常的竇性心率,但可導致病竇綜合症病人竇性停搏或竇房阻滯;維拉帕米不改變正常心房的動作電位或室內傳導時間,但它降低被抑制的心房纖維去極化的振幅、速度以及傳導的速度,可能縮短附加旁路通道的前向有效不應期,加速房室旁路合併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的心室率,甚至會誘發心室顫動。 4、維拉帕米透過降低體迴圈的血管阻力產生降低血壓作用,一般不引起體位性低血壓或反射性心動過速。 5、維拉帕米減輕後負荷,抑制心肌收縮,可改善左室舒張功能。在心肌等長或動力性運動中,維拉帕米不改變心室功能正常病人的心臟收縮功能。器質性心臟疾病的病人,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被降低後負荷的作用抵消,心臟指數無下降。但在嚴重左室功能不全的病人(例如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30%),或服用β受體阻滯劑或其他心肌抑制藥物的病人,可能出現心功能惡化。 6、動物試驗提示維拉帕米的區域性麻醉作用,是普魯卡因等摩爾的1.6倍。在人體該作用及劑量尚不清楚。

毒理作用

1、急性毒性反應: 平均急性毒性反應(LD50mg/kg體重)如下: (1)大鼠:靜脈注射LD50為16mg/kg體重,皮下注射LD50為67mg/kg體重,s.c.LD50為107mg/kg體重,口服LD50為114mg/kg體重。 (2)小鼠:靜脈注射LD50為8mg/kg體重,皮下注射LD50為68mg/kg體重,s.c.LD50為68mg/kg體重,口服LD50為163mg/kg體重。 (3)豚鼠:口服LD50為140mg/kg體重。 LD50(半數致死量)的常規意義是導致半數動物死亡的藥物劑量。 2、慢性毒性反應:目前已有關於大鼠和狗的亞慢性和慢性毒理試驗研究結果。Beagle狗長期服用維拉帕米≥30mg/kg/d,可導致眼透鏡狀和/或縫線狀改變;≥62.5mg/kg/d時引起症狀明顯的白內障。人類尚未有因服用維拉帕米而促使白內障形成的報道。 3、致誘變性和致癌性:目前的體內和體外硏究均未發現鹽酸維拉帕米有致誘變性的作用。針對大鼠的長期研究表明未發現鹽酸維拉帕米有致癌作用。 4、生殖毒性:雌性大鼠口服本品55mg/kg(為推存人最大劑量的5.5倍)未見生殖力損害,對雄性生殖的影響尚不明確。生殖研究顯示家兔和大鼠分別口服本品15mg/kg/日和60mg/kg/日(為推薦人日口服劑量的1.5和6倍)未見致畸作用。當藥物劑量增大到對妊娠大鼠產生毒性作用時,維拉帕米會引起胚胎死亡和胚胎生長遲緩等毒性作用。

藥代動力學

鹽酸維拉帕米片/鹽酸維拉帕米緩釋膠囊: 1、維拉帕米口服後90%以上被吸收。經門靜脈有首過效應。生物利用度僅有20%-35%。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90%。單劑口服後1-2小時內達峰濃度,作用持續6-8小時。平均半衰期為2.8-7.4小時,在增量期可能延長。長期口服(間隔6小時給藥至少10次)半衰期增加至4.5-12.0小時。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長。 2、健康人口服維拉帕米後大部分在肝臟代謝。尿中可檢測到13種代謝產物;除去甲維拉帕米外,所有代謝產物都是微量的。去甲維拉帕米的心血管活性是維拉帕米的20%,可達到與維拉帕米基本相同的穩態血藥濃度。維拉帕米及其代謝產物主要透過腎臟途徑排謝,其中3-4%為原形藥物,約有16%的藥物透過大便排洩。口服維拉帕米後,50%的藥物將在24小時內被排出體外,5天內大約排出70%。對終末期腎功能衰竭患者和正常腎功能患者進行研究發現:腎功能障礙並不影響人體對維拉帕米的代謝。伴有肝硬化的患者,由於口服清除率下降(降低至正常人的30%)以及藥物分佈容積的增加,藥物清除半衰期將會延長(14-16小時)。 注射用鹽酸維拉帕米/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1、禁食狀態下口服維拉帕米緩釋片,其生物利用度與維拉帕米普通片劑相似。90%-92%的維拉帕米被小腸吸收。由於維拉帕米的肝臟首過代謝效應非常明顯,本品單次用藥的生物利用度僅有22%,重複用藥後,生物利用度將提高1.5倍到2倍。禁食狀態下單劑口服維拉帕米緩釋片240mg後5.21小時內達峰濃度,血漿峰濃度為164ng/ml,AUC0→24為1.478ng·hr/ml,餐後用藥,達峰時間為7.71小時,血漿峰濃度為79ng/ml,AUC0→24為841ng·hr/ml。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90%。 2、維拉帕米及其代謝產物主要透過腎臟途徑代謝,其中3-4%為原形藥物,約有16%的藥物透過大便排洩。口服維拉帕米後,50%的藥物將在24小時內排出體外,5天內大約排出70%。對終末期腎功能衰竭患者和正常腎功能患者進行研究發現:腎功能障礙並不影響人體對維拉帕米的代謝。伴有肝硬化的患者,由於口服清除率下降(降低至正常人的30%)以及藥物分佈容積的增加,藥物清除半衰期將會延長(14-16小時)。 3、維拉帕米靜脈注射後2分鐘(1-5分鐘)開始發揮抗心律失常作用,2-5分鐘達最大作用,作用持續約2小時。血流動力學作用3-5分鐘開始,約持續10-20分鐘。維拉帕米靜脈注射後代謝迅速,大部分在肝臟代謝。清除呈雙指數型,分為早期快速分佈相(半衰期約為4分鐘)和終末緩慢清除相(半衰期為2-5小時)。年齡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的藥代動力學,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長。 4、5天內大約70%以代謝物由尿中排洩,16%或更多由糞便清除,約3%-4%以原型由尿排出。肝功能不全時半衰期延長,血漿清除率降低。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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