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珠單抗 - 西藥

阿特珠单抗,西药名。常用剂型有注射剂。为抗肿瘤用药。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膀胱癌。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特珠單抗。

性狀

本品為注射劑。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治療區域性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膀胱癌。1、接受含鉑類藥物化療方案治療期間或治療後病情仍在進展者。2、接受含鉑類藥物輔助治療12個月內病情仍進展者。

規格

注射劑:1200mg/20ml。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本品的推薦劑量為1200mg,稀釋至250ml0.9%氯化鈉注射液中,靜脈滴注60min以上,每3周給藥1次,直至疾病惡化或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反應。如果首次靜脈滴注能夠耐受,之後滴注時間可以調整為30min以上,但不可快速靜脈注射。

不良反應

1、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免疫相關性肺炎、免疫相關性肝炎、免疫相關性結腸炎、免疫相關性內分泌疾病,其他免疫相關性疾病,感染,輸液反應。2、臨床試驗中發現的不良反應包括噁心、腹痛便秘、腹痛、腹瀉、疲乏、發熱、外周水腫、尿路感染食慾降低、腰痛、關節痛、血尿、呼吸困難、咳嗽、皮疹、瘙癢。3、常見的實驗室檢查異常包括淋巴細胞降低、低血鈉、貧血、ALP升高、肌酐升高、ALT及AST升高、低蛋白血癥。

禁忌

1、根據其作用機制,本品對胎兒可能有害,動物研究顯示PDL/PD1通路的抑制作用可能導致發育中胎兒免疫相關排斥的風險增加,從而導致胎兒死亡。育齡婦女如需使用本品,應告知其潛在風險,在治療期間和末次劑量後至少5個月內應採取有效避孕措施。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經乳汁排泌,因人IgG可排泌於乳汁中,考慮到本品有導致母乳餵養嬰兒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建議哺乳期婦女在治療期間和末次劑量後至少5個月內不要哺乳。3、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4、尚無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資料。

注意事項

1、用藥前應仔細檢查藥液有無顆粒及變色,如果出現渾濁、變色或有顆粒則不能使用。2、本品須稀釋後使用,配置時輕輕倒置使混合均勻,請勿振搖。3、本品僅可使用0.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4、本品稀釋後請立即使用。從稀釋開始至滴注完畢,本品在室溫下儲存時間最多不超過6h,2℃下儲存最多不超過24h。5、本品不可與其他藥物透過同一通路滴注。6、使用本品有發生免疫相關不良反應的風險,療可能中斷或終止,某些情況可能需要使用激素治療。用藥期間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請及時就診:咳嗽或原有症狀加重、胸痛或氣短、黃疸、嚴重噁心或嘔吐,右腹疼痛、昏睡或容易發生瘀腫或出血、腹瀉嚴重腹痛、內分泌疾病(垂體炎、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腎上腺功能不全、1型糖尿病)、腦膜炎、肌無力綜合徵/重症肌無力或格林巴利綜合徵的症狀和體徵、眼睛毒性、胰腺炎、感染、滴注相關反應、皮疹。7、本品可能引起免疫相關性肺炎,使用中應注意監測。如發生2級肺炎,應暫停使用本品,給予糖皮質激素,如1-2mg/(kg·d潑尼松或等效劑量的其他藥物治療直至恢復。如發生3或4級肺炎則應水久停用本品。8、本品可能引起免疫相關性肝炎,使用中應注意監測肝炎的症狀和體徵,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監測AST、ALT和膽紅素,如發生2級肝炎,AST或ALT超過正常上限3-5倍或總膽紅素超過正常上限1.5-3倍,應暫停使用本品,給予糖皮質激素如1-2mg/(kg·d)潑尼松或等效藥物治療直至恢復,如發生3或4級肝炎,AST或ALT超過正常上限5倍或總膽紅素超過正常上限3倍,則應水久停用本品。9、本品可能引起免疫相關性結腸炎,使用中應注意監測是否存在腹瀉或結腸炎的症狀和體徵。發生2級腹瀉或結腸炎應暫停使用本品,如症狀持續超過5d或復發,給予1-2mg/(kg·d)潑尼松或等效藥物。3級腹瀉或結腸炎應暫停使用本品,靜脈給予甲潑尼龍1-2mg/(kg·d),症狀改善後轉為口服。2級和3級腹瀉或結腸炎,當症狀改善至0級或1級後,逐漸減小激素用量,減量總時長應超過1個月。如在12周內恢復至0級或1級,且一日激素劑量已降至≤10mg口服潑尼松的水平,可重新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如發生4級腹瀉或結腸炎則應水久停用本品。10、使用本品的患者曾發生免疫相關甲狀腺疾病、腎上腺功能不全、垂體炎和1型糖尿病,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使用本品應注意監測內分泌疾病的臨床症狀和體徵,根據臨床需要給予糖皮質激素和激素替代治療。垂體炎2級或3級需暫停使用本品,4級則應水久停用。使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甲狀腺功能,甲狀腺功能檢查異常面無臨床症狀的患者可使用本品。有臨床症狀的甲狀腺功能減退者,應暫停使用本品,並根據需要給予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對有臨床症狀的甲狀腺功能亢進者,應暫停使用本品並根據需要給予抗甲狀腺藥物當甲狀腺功能減退或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症狀得以控制,且甲狀腺功能恢復後再重新使用本品治療。對有臨床症狀的腎上腺功能不全患者,應暫停使用本品,並靜脈給予甲潑尼龍1-2mg/(kg·d),症狀改善後轉為口服潑尼松或等效藥物1-2mg/(kg·d),當症狀改善至≤1級後,逐漸減小激素用量,減量總時長應超過1個月。如在12周內恢復至≤1級,且一日激素劑量已降至≤10mg口服潑尼松的水平,替代治療穩定,患者根據需要可重新開始使用本品。≥3級高血糖(空腹血糖>250-500mg/d)者應暫停使用本品,可給予胰島素治療,待血糖控制良好後再重新開始使用本品。11、使用本品可導致其他免疫相關不良反應,如腦膜腦炎、肌無力綜合徵/重症肌無力、格林巴利綜合徵、眼睛炎症毒性和胰腺炎,包括血清澱粉酶和脂肪酶水平升高。使用本品應注意監測腦膜炎或腦炎的臨床症狀和體徵,發生任何級別的腦膜炎或腦炎則水久停用本品,靜脈給予甲潑尼龍12mg/(kg·d)或等效藥物,待症狀改善後可轉為口服潑尼松60mg/(kg·d)或等效藥物。當症狀改善至≤1級後,再逐漸減小激素用量,減量總時長應超過1個月。使用本品應注意監測運動和感覺神經病變的症狀,發生任何級別的肌無力綜合徵/重症肌無力或格林巴利綜合徵均應水久停用本品。根據需要決定是否給予藥物干預,如潑尼松1-2mg/(kg·d)口服治療。發生2級眼睛炎症毒性,應暫停使用本品,如發生3或4級眼睛炎症毒性則應永久停用本品。12、使用本品應注意監測急性胰腺炎的臨床症狀和體徵,如血清澱粉或脂肪酶水平升高≥3級(>2.0×ULN),或發生2級或3級胰腺炎則應暫停使用本品,靜脈給予甲潑尼龍1-2mg/(kg·d)或等效藥物,症狀改善後再轉為口服潑尼松或等效藥物1-2mg/(kg·d),如果血清澱粉酶和脂肪酶水平在12周內改善至≤1級,胰腺炎的症狀已恢復,且日激素劑量已降至≤10mg口服潑尼松的水平,可重新開始使用本品治療。4級胰腺炎或任何級別複發性胰腺炎均應水久停用本品。13、使用本品應注意監測患者感染的症狀和體徵,疑似或確定的細菌性感染者給予抗菌藥物治療發生≥3級感染則應暫停使用本品。14、臨床試驗中曾有患者發生嚴重滴注反應。發生輕度或中度滴注反應者可中斷給藥或減慢滴注速率,如發生3或4級滴注反應則應永久停用本品。15、使用本品者如發生3級皮疹應暫停使用,如發生4級皮疹應水久停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一起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PD-1.1(程式性死亡配體-1)表達於腫瘤細胞和(或)被腫瘤浸潤的免疫細胞上,在腫瘤微環境中抑制抗腫瘤免疫反應,PDL1與T細胞和抗原呈遞細胞上的PD1及B7.1受體相結合,會抑制細胞毒T細胞活性、T細胞增殖和細胞因子產生。本品為單克隆抗體,可與PDL1結合,阻斷其與PD1和B7.1受體的作用,從而使PDL/PD1介導的免疫抑制作用得以釋放,包括抗腫瘤免疫反應的活化,而不會誘導抗體依賴性細胞的細胞毒性。在同源小鼠腫瘤模型中,阻斷PDL1活性可導致腫瘤生長減緩。

藥代動力學

1、本品的清除率為0.20L/d,穩態分佈容積為6.9L,終末t為27d。多劑量給藥6-9周(2-3個療程)後可達到穩態。全身蓄積量分別為AUC、Cmax和Cmax的1.91、1.46和2.75倍。2、年齡、體重、性別、抗治療性抗體(ATA)陽性、白蛋白水平、腫瘤負荷、地區或種族、輕至中度腎功能不全、輕度肝功能不全、PDL1表達水平或ECO狀態對本品的全身暴露均沒有具有臨床意義的顯著影響。重度腎功能不全或中、重度肝功能不全對本品的藥動學影響尚不清楚。

貯藏方法

遮光,貯於2-8℃,嚴禁冷凍或振搖。

有效期

18個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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