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紅黴素顆粒 - 西藥

琥乙红霉素颗粒,西药名。为全身用抗菌药。用于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琥乙紅黴素(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

性狀

本品為混懸顆粒;氣芳香。

適應症

1、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溼熱復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溼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臟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規格

按紅黴素(C37H67NO13)計算0.1g(10萬單位)。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2、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3、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4、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1)一次0.8g,每8小時1次,療程7日;或一次0.4g,每6小時1次,療程14日。(2)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5、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不良反應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噁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復。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噁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復。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溼熱的發生。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因出現肝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婦禁用。(2)由於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7、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8、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9、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氯黴素和林可醯胺類有拮抗作用,不推薦同時使用。2、本品為抑菌劑,可干擾青黴素的殺菌效能,故當需要快速殺菌作用如治療腦膜炎時,兩者不宜同時使用。3、本品可抑制卡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癲癇藥物的代謝,導致其血藥濃度增高而發生毒性反應。與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代謝,延長其作用時間。與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組胺藥合用可增加心臟毒性,與環孢素合用可使後者血藥濃度增加而產生腎毒性。4、長期服用華法林的患者應用本品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從而增加出血的危險性,老年病人尤應注意。兩者必須同時使用時,華法林的劑量宜適當調整,並嚴密觀察凝血酶原時間。5、除二羥丙茶鹼外,本品與黃嘌呤類藥物同時使用可使氨茶鹼的肝清除減少,導致血清氨茶鹼濃度升高和(或)毒性反應增加。這一現象在合用6日後較易發生,氨茶鹼清除的減少幅度與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兩者合用時和合用後,黃嘌呤類藥物的劑量應予調整。6、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合用可能增強肝毒性。7、大劑量本品與耳毒性藥物合用,尤其腎功能減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8、與洛伐他汀合用時可抑制其代謝而使血濃度上升,可能引起橫紋肌溶解;與咪達唑侖或三唑侖合用時可減少兩者的清除而增強其作用。

藥理作用

1、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較紅黴素穩定。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桿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桿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桿菌和梭桿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2、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形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

藥代動力學

本品在腸道中以基質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體內酯化物部分水解為鹼。空腹口服500mg後,0.5-2.5小時達血藥峰濃度,酯化物及鹼二者的總濃度為15mg/L,遊離鹼為0.6mg/L。吸收後除腦脊液和腦組織外,廣泛分佈於各組織和體液中,尤以肝、膽汁和脾中的濃度為高,在腎、肺等組織中的濃度可高出血藥濃度數倍,在膽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組織、痰及支氣管分泌物中的濃度也較高,痰中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仿;在胸、腹水、膿液等中的濃度可達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約為血藥濃度的33%)進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過血腦屏障,腦膜有炎症時腦脊液中濃度僅為血藥濃度的10%左右。可進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5%-20%,母乳中藥物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50%以上。表觀分佈容積為0.9L/kg。蛋白結合率為70%-90%。遊離紅黴素在肝內代謝,T1/2為1.4-2小時,無尿患者的T1/2可延長至4.8-6小時。紅黴素主要在肝中濃縮和從膽汁排出,並進行腸肝迴圈,約2%-5%的口服量自腎小球濾過排出,尿中濃度可達10-100mg/L。糞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後極少被清除,故透析後無需加用。

貯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乾燥處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1、取本品細粉適量(約相當於琥乙紅黴素5mg),照琥乙紅黴素項下的鑑別(1)試驗,顯相同的反應。2、取本品細粉適量,加丙酮製成每1ml中含琥乙紅黴素4mg的溶液,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照琥乙紅黴素項下的鑑別(2)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1、酸鹼度: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混懸液,取上清液,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7.0-9.0。2、其他: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4)。

含量測定

1、取本品5包,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紅黴素0.15g),加乙醇75ml,振搖使溶解,用磷酸鹽緩衝液(pH7.8)定量製成每1ml中約含500單位的溶液,搖勻,室溫下放置16小時或40℃放置6小時,使完全水解,精密量取上清液適量,照琥乙紅黴素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2、本品含琥乙紅黴素按紅黴素(C37H67NO13)計算,應為標示量的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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