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環磷醯胺 - 西藥

注射用环磷酰胺,西药名。为抗肿瘤药。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成分

主要的成分為環磷醯胺。

性狀

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惡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睪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規格

(1)0.1g;(2)0.2g。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單藥靜脈注射按體表面積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鹽水20-30ml,靜脈注射,每週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2)聯合用藥500-600mg/m2。2、兒童常用量:靜脈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鹽水20ml稀釋後緩慢注射,每週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也可肌內注射。

臨床應用及指南

1、寧愷佳,王雯麗等,透過對161例注射用環磷醯胺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分析,得出結論臨床應加強對環磷醯胺注射劑橫紋肌溶解症和心臟毒性的風險監測,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藥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對本企業產品的安全性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對產品的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特別是相關安全性資訊;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藥品說明書的管理,加快規範和完善,以滿足臨床安全用藥需求。(中國藥業,2017,26(17):74-77.)2、艾芸,張凡等,透過研究注射用環磷醯胺中殘留溶劑的測定,得出結論該方法簡單、準確、靈敏度高,適用於注射用環磷醯胺中殘留溶劑的檢測。(西北藥學雜誌,2017,32(03):299-304.)

不良反應

1、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較血小板減少為常見,最低值在用藥後1-2周,多在2-3周後恢復。對肝功能有影響。2、胃腸道反應:包括食慾減退、噁心及嘔吐,一般停藥1-3天即可消失。3、泌尿道反應:當大劑量環磷醯胺靜滴,而缺乏有效預防措施時,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現為膀胱刺激症狀、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謝產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環磷醯胺常規劑量應用時,其發生率較低。4、其他反應尚包括脫髮、口腔炎、中毒性肝炎、面板色素沉著、月經紊亂、無精子或精子減少及肺纖維化等。

禁忌

1、抗癌藥物,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2、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或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妊娠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的代謝產物對尿路有刺激性,應用時應鼓勵患者多飲水。大劑量應用時應水化、利尿,同時給予尿路保護劑美司鈉。近年研究顯示,提高藥物劑量強度,能明顯增加療效,當大劑量用藥時,除應密切觀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學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纖維化等。2、當肝腎功能損害、骨髓轉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療時。環磷醯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3、由於本品需在肝內活化,因此腔內給藥無直接作用。環磷醯胺水溶液僅能穩定2-3小時,最好現配現用。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有致突變、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婦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藥時必須中止哺乳。5、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6、老人用藥: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7、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環磷醯胺可使血清中假膽鹼酯酶減少,使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因此,與抗痛風藥如別嘌呤醇、秋水仙鹼、丙磺舒等同用時,應調整抗痛風藥物的劑量。2、環磷醯胺可加強了琥珀膽鹼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可使呼吸暫停延長。可抑制膽鹼酯酶活性,因而延長可卡因的作用並增加毒性。3、大劑量巴比妥類、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影響環磷醯胺的代謝。同時應用可增加環磷醯胺的急性毒性。

藥理作用

1、本品在體外無活性,進入體內被肝臟或腫瘤記憶體在的過量的磷醯胺酶或磷酸酶水解,變為活化作用型的磷醯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機制與氮芥相似,與DNA發生交叉聯結,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擾RNA的功能,屬細胞週期非特異性藥物。2、本品抗瘤譜廣,對多種腫瘤有抑制作用。

藥代動力學

靜注後血漿半衰期4-6小時,48小時內經腎臟排出50%-70%,其中68%為代謝產物,32%為形。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在30℃以下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取本品,照環磷醯胺項下的鑑別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檢查

1、氯化物:取本品1瓶,加水溶解使成10ml,迅速加稀硝酸10ml和硝酸銀試液1ml,搖勻,依法檢查(通則0801),立即與標準氯化鈉溶液1.8ml(0.1g規格)或3.6ml(0.2g規格)製成的對照液(加水使成10ml,加稀硝酸10ml和硝酸銀試液1ml,搖勻,在暗處放置5分鐘)比較,不得更濃(0.018%)。2、酸度與水分:照環磷醯胺項下的方法檢查,均應符合規定。3、有關物質: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適量,加乙醇溶解並製成每1ml中約含環磷醯胺2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適量,用乙醇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0.2mg的溶液,作為對照溶液。照環磷醯胺有關物質項下的方法測定。供試品溶液如顯雜質斑點(除原點外),其顏色與對照溶液的主斑點比較,不得更深。4、細菌內毒素:取本品,依法檢査(通則1143),每1mg環磷醯胺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17EU。5、無菌:取本品,用適宜溶劑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含20mg的溶液,經薄膜過濾法處理,依法檢查(通則1101),應符合規定。5、其他: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2)。

含量測定

1、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照環磷醯胺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2、本品為環磷醯胺的滅菌結晶或粉末。按平均裝量計算,含環磷醯胺(C7H15Cl2N2O2P·H2O)應為標示量的95.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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