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醯氨基酚咀嚼片 - 西藥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西药名。为解热镇痛药。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對乙醯氨基酚。

性狀

本品為著色片。

適應症

本品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規格

(1)80mg;(2)160mg。

用法用量

咀嚼後嚥下。 1、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用藥:一次2-3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2、12歲以下兒童用藥: (1)1-3歲,體重10-15kg,一次服用80mg-160mg。 (2)4-6歲,體重16-21kg,一次服用160mg-240mg。 (3)7-9歲,體重22-27kg,一次服用240mg-320mg。 (4)10-12歲,體重28-32kg,一次服用320mg。 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過量服用對乙醯氨基酚可引起嚴重肝損傷。對乙醯氨基酚口服制劑在上市後監測期間還報告瞭如下不良反應(其發生率不詳):腹瀉、腹痛、肝酶升高、紅斑、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白細胞減少、過敏性休克、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反應、國際標準化比率(INR)降低、INR升高和低血壓(過敏反應的一種症狀)。有報道極少數患者使用對乙醯氨基酚可能出現致命的、嚴重的面板不良反應(如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病、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Stevens-Johnson綜合徵)。

禁忌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應儘量避免合併使用含有對乙醯氨基酚或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以避免藥物過量或導致毒性協同作用。 4、對乙醯氨基酚可能引起嚴重的面板反應。如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病(AGEP)、Stevens-Johnson綜合徵(SJS)及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TEN),這些面板反應可能是致命的。當出現皮疹或過敏反應的其他徵象時,如用藥後出現瘙癢、皮疹,尤其出現口腔、眼、外生殖器紅斑、糜爛等,應立即停藥並諮詢醫生。 5、因過量服用對乙醯氨基酚有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藥物過量存在中毒的風險,可能是致命的,尤其是在肝病患者、慢性酒精重度患者、慢性營養不良患者以及正在服用酶誘導劑的患者。肝臟損害的臨床症狀通常最早出現在對乙醯氨基酚過量服用後1-2天,最大程度的肝臟損害症狀通常出現在對乙醯氨基酚過量服用後3-4天。服藥期間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慾不振、厭油、噁心、上腹脹痛、尿黃、目黃、面板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6、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4、用後請蓋緊瓶蓋。 15、6歲及6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請諮詢醫生。因潛在窒息危險,不建議服用。 16、慢性或代償的活動性肝病患者中,尤其是在那些肝細胞功能不全、慢性酒精中毒、慢性營養不良(較低的肝臟谷胱甘肽儲備)和脫水的患者應慎用並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劑量不應超過推薦劑量。 17、對乙醯氨基酚應慎用於以下情況: (1)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缺乏(可能會導致溶血性貧血)。 (2)厭食,食慾亢進或惡病質;慢性營養不良(較低的肝臟谷胱甘肽儲備)。 (3)脫水和血容量不足。 18、對乙醯氨基酚應慎用於苯丙酮尿症患者(與處方中的阿司帕坦(Aspartame)有關)。 19、肝功能損害患者應慎用並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在肝功能損害患者中,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時間間隔。在以下情況下,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推薦劑量。 (1)體重不到50Kg的成人。 (2)慢性或代償的活動性肝病患者,尤其是輕度至中度肝細胞功能不全者。 (3)吉爾伯特綜合徵(家族性高膽紅素血癥)。 (4)慢性酒精中毒。 (5)慢性營養不良(較低的肝臟谷胱甘肽儲備)。 (6)脫水。 20、因過量使用對乙醯氨基酚有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用藥期間如發現肝生化指標異常或出現全身乏力、食慾不振、厭油、噁心、上腹脹痛、尿黃、目黃、面板黃染等可能與肝損傷有關的臨床表現時,應立即停藥並就醫。建議對乙醯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過2g。 21、若內包裝瓶密封破損或缺失,請勿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2、本品與氯黴素同服,可增強後者的毒性。 3、對乙醯氨基酚與香豆素類藥品如華法林合用會導致國際標準化比率(INR值)發生輕微改變。在這種情況下,在合用期間以及對乙醯氨基酚治療終止後1周內,應增加對INR值的監測。 4、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貯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不超過20℃)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1、取本品適量(約相當於對乙醯氨基酚0.5g),用乙醇20ml,分次研磨使對乙醯氨基酚溶解,濾過,合併濾液,蒸乾,殘渣照對乙醯氨基酚項下的鑑別(1)、(2)項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2、取本品細粉適量(約相當於對乙醯氨基酚100mg),加丙酮10ml,研磨溶解,濾過,濾液水浴蒸乾,殘渣經減壓乾燥,依法測定。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131圖)一致。

檢查

1、對氨基酚:臨用新制。精密稱取本品細粉適量(約相當於對乙醯氨基酚100mg),置10ml量瓶中,加流動相適量,振搖使對乙醯氨基酚溶解,加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精密稱取對氨基酚對照品與對乙醯氨基酚對照品各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各約含10μg的混合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試驗。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0.05mol/L醋酸銨溶液-甲醇(85∶15)為流動相;檢測波長為257nm。理論板數按對乙醯氨基酚峰計算不低於5000,對乙醯氨基酚峰與對氨基酚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精密量取對照品溶液與供試品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與對照品溶液中對氨基酚保留時間一致的色譜峰,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對氨基酚不得過對乙醯氨基酚標示量0.1%。 2、其他:除崩解時限不檢查外,其他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1)。

含量測定

取本品10片,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對乙醯氨基酚40mg),置250ml量瓶中,加0.4%氫氧化鈉溶液50ml與水50ml,振搖使對乙醯氨基酚溶解,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5ml,照對乙醯氨基酚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自“置100ml量瓶中”起,依法測定,即得。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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